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天汉长街文化产业园 A6号楼A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HY-2025-HZ001
项目名称: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32,853.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 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232,853.9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32,853.9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32,853.94 | 3,232,853.9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4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 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 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5)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扫描件;(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时间: 2025年03月12日至 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天汉长街文化产业园 A6号楼A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天汉文化产业园 A6号楼二楼C-02会议室
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天汉文化产业园 A6号楼二楼C-02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汉中市镇巴县青水镇营盘社区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天汉长街文化产业园A6号楼A06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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