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包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公司运维分公司包钢庆华水系统综合利用项目药剂询价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XJCG******0020
采购方法:询价
2.1项目概况(应包含建设地点及对应资质条件做针对性描述
采购内容详见明细资料及《包钢庆华水系统综合处理利用项目药剂采购明细》附件。
2.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详见明细资料及《包钢庆华水系统综合处理利用项目药剂采购明细》附件。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XJCG******0020-0001
标段名称:包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公司运维分公司包钢庆华水系统综合利用项目药剂采购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交货地点:卖方组织车辆送到买方厂区指定地点。
最高限价(元/ 不含税 ):******.00
缔约保证金(元):不需要缴纳
备注:1.报价为不含税价;2.汽车运输,运输与装卸费由卖方负责,卖方组织车辆送到买方厂区指定地点。
2.4项目明细资料
序号 | 项目特征 | 最高限价-元 | 工程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 固体,活性物含量≥94%,GB/T8447-2017优级品 | 12.50 | 175.000000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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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次氯酸钠 | 液态,有效氯质量分数≥10%, GB 19106-2013 AⅡ | 1200.00 | 70.000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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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非氧化杀菌剂 | 反渗透、纳滤膜用,异噻唑啉酮,国标:GB/T3657-2017,分子量:264.7523;外观:淡黄色或黄绿色透明液体;1类,活性物含量:14%-15%,溶液密度:1.24-1.32,溶液PH值2-4,投加量≤3mg/l | 18500.00 | 4.200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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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泡剂 | 95%有机硅消泡剂 | 16500.00 | 3.500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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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聚合硫酸铁 | GB/T 14591-2016,全铁质量分数≥11%,液体,pH1.5~3.0,密度1.45~1.55g/mL | 680.00 | 595.000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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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氢氧化钠 | 液态,纯度≥50%,GBT 209-2018 ,密度pH12~14,密度:1.49±0.05 g/mL | 2000.00 | 2800.000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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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 分子量≥900万,GB/T 17514-2017 固含量≥88%,溶解时间小于60min,投加量≤5mg/l | 13500.00 | 19.250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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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除氟剂 | 密度1.5~1.6,Ca<100mg/L,Mg<200mg/L,SO4<1000mg/L,P<100mg/L,药剂耗量<0.1%(体积比、去除20mg/L氟离子) | 800.00 | 525.000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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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还原剂(工业亚硫酸氢钠) | 反渗透、纳滤膜用,固体主含量(SO2计)≥64% HG/T 3814-2006 | 3200.00 | 17.500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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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阻垢剂 | 反渗透、纳滤膜用,8倍浓缩液,进口品牌,反渗透浓水氯离子-65000mg/l,总硬度(已碳酸钙计)-100mg/l,氟离子-50mg/l,二氧化硅-30mg/l,投加量≤3mg/l | 58600.00 | 2.800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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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包装物处理方式:由卖方根据买方现场存储量定期由卖方拉运出包钢庆华厂区,进行合规处置;2.验收方法:按国标进行验收,质量以买方化验结果为准,如出现质量异议或买方认为药剂使用效果未达到要求,则双方取样送至第三方化检验机构,指标不合格,买方将该货物退货给卖方,并由卖方负责将该货物装车运送出包钢庆华厂区内,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买方将根据情况对卖方进行考核。重量以买方电子磅票为准;3.其他: (1)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卖方未按要求进行供货,在不影响买方正常生产运行的情况下,合同数量执行完毕,卖方须支付总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 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卖方未按要求进行供货,影响买方正常生产运行的,合同数量执行完毕,卖方须支付总货款金额30%的违约金。 (2)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卖方若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向买方提供相关解约函并说明理由,保证买方30日内正常生产运行需求,否则卖方须支付总货款金额50%的违约金,并拉入买方供应商黑名单3年。 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卖方若提出解除合同,未提前30日向买方提供相关解约函且不能保证买方正常生产运行时,卖方须支付总货款金额80%的违约金,并永久拉入买方供应商黑名单。 (3)日处理水量按2000方计;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阻垢剂、非氧化杀菌剂、除氟剂在达到使用效果后方可挂账付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水处理药剂生产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且认证范围包含水处理药剂生产/制造; 2.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且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氢氧化钠和次氯酸钠,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氢氧化钠和次氯酸钠; 3.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所采购的产品;如供应商不具有上述许可证,则提供与具有上述有效许可证的第三方签订的有效的承运协议或合同扫描件,以及该第三方有效的《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所采购产品。
3.3业绩要求
具有2022年至今同类水处理药剂的供货业绩,供货内容至少包含氢氧化钠、除氟剂、膜用阻垢剂等上述三类货物(单份合同同时包含上述内容或多份合同包含上述内容均可),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与所提供的合同对应部分发票扫描件,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否。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5-03-15 00:00
4.2询价采购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询价采购文******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报价揭示时间为2025-03-17 09:00 (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6.缔约保证金
6.1须登******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7.其他
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上发布。
7.2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提供供应商注册、购买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需访问该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帮助中心”。
7.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运维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联 系 人:刘宇传 | 项目负责人: 张博0472-****** |
联系方式:****** | 业务部长:李广美0472-****** |
| 客服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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