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昆地网[2023]挂字17号地块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及营销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ZX2025-KS-TZ-113号
二、招标内容:昆地网[2023]挂字17号地块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及营销管理服务,本项目位于昆山市陆家镇南圩路南侧、陈巷路西侧,用地性质为住宅,宗地面积为291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2340平方米。
三、服务期限:委托管理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交付备案满【3】个月为止。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无需装订),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1-1.6提供承诺书原件
1.7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8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9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1.10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应为开发管理服务单位和营销管理服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c、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d、本次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2025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3.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领取资料地点: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2025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8号4号房5楼527-529室。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08月06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6日14: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6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盖章扫描件),以U盘形式提供。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0000.00元);
******************银行汇票形式外,其他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接受)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在投标现场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当场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特殊情况除外)。
九、最高限价:5800万元,由开发管理费用和营销服务费用两部分组成,开发管理费用最高限价为3700万元,其中基本管理费用最高限价为1080万元、管理业绩绩效费最高限价为1120万元、项目品牌使用费最高限价为1500万元;营销服务最高限价为2100万元,其中营销推广费用不得低于5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及各服务内容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管理目标:
(1)项目总体开发建设进度节点目标:在本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取得施工许可证后4个月之内项目取得全部预售许可证;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5个月之内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1.5个月之内前完成项目交付备案。
(2)项目开发成本管理目标: 建安、设施设备采购加水、电、气、通讯、综合管线等综合目标成本为3480元/平方米。
(3)质量管理目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且实现对小业主的交付。
十一、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本项目为自行监督项目,监督电话: ******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8号4号房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0512-******
联系人:沈英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有限责任公司
2025-7-17
附件材料:联合体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