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相关人员及服务要求 3.1 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2本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内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从设计概算审核(包括设计方案造价对比工作)开始到工程最终决算审核完成为止的造价咨询服务(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BIM服务),详见后面服务内容要求。 3.3本项需要拟委派土建或安装或水利专业造价工程师驻场人员1人(视项目进展需要,根据业主需求增派驻场人员),投标人与其拟委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随意更换扣除 5万元/人作为违约金。 3.4.投标人中标后******办公室,需要支付相应费用。 3.5.投标人中标后提供广联达BIM模型服务如:编制广联达BIM算量模型等。 3.6.后续审计配合服务:投标人中标后须无偿配相关部门的审计,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审计工作直至完成本项目的决算、审计结束为止。 3.7.投标人中标后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或控制价招标人将有权另对部分项目进行抽审,抽审项目编制子目应齐全不得漏项,工程量及套价计算准确,偏差率在5%以内(预算质量偏差率(i)=〔(|委托人审核定案金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成果金额|-|非技术错误金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成果金额〕×100%),超出规定准确率招标方将有权拒付此部分项目造价咨询费用。 3.9.投标人中标后在履约期间不得与施工单位或其他甲方分包单位有相关利益交易行为,若咨询单位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咨询单位必须对咨询单位个人的行为负责,甲方将采取“一票否决”制,立即停止与该咨询公司的合作,同时,甲方有权利追究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咨询单位承担。 3.10.投标人中标后在履约期间应认真按甲方要求出具成果,若因咨询公司原因造成时间延误,按相关约定进行处罚。 3.11其他详见服务内容条款。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服务(招标代理、工程总承包)的单位或与其存在利害关系或控股、参股关系的单位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资源局 为本项目的监督单位 ******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投资人暨工程总承包单位 ******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投资人暨工程总承包单位 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为本招标项目投资人暨工程总承包单位 ******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投资人暨工程总承包单位 ******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投资人暨工程总承包单位 ******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投资人暨工程总承包单位 ******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投资人暨工程总承包单位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