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乡区绿吉旦绿壳蛋鸡养殖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412-361029-04-01-587924。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东乡区绿吉旦绿壳蛋鸡养殖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地点:抚州市东乡区。
2.3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7100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9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 ******.19元,施工图设计费200500元(含技术服务)。
2.4 建设内容、规模:本次建设的工程建筑总面积为8478.19平方米。主要包括1#鸡舍1670.13平方米、2#鸡舍1670.13平方米、3#鸡舍1670.13平方米、附属用房1230.99平方米、捡蛋车间2076.81平方米、配电房16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2.5 本项目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工作及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由此引起的工程子目、工程量、合同价款、工期调整的,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
2.8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10 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3.4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4.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土建施工员、材料员、土建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任职员工。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 (赣建字[2021]4 号) 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登记”{人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土建施工员、材料员、土建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6 信誉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二家单位联合。
3.7.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7.3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3.7.4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8 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是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应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
3.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4.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4.2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1月7日
4.3 获取方式:
4.3.1已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4.3.2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4 其他事项: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进行咨询。
4.5 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集团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81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二七北路东晖6栋
联 系 人:邹女士
电 话:******
监督机构:******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