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B2025-102
项目名称: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1 |
110(场) |
详见采购文件 |
410,000.00 |
4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2 |
110(场) |
详见采购文件 |
410,000.00 |
4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3 |
80(场)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4(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4 |
80(场)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5(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5-1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5 |
50(场)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1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6(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6-1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6 |
50(场)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1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6(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非联合体磋商声明或承诺;(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2(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非联合体磋商声明或承诺;(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3(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非联合体磋商声明或承诺;(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4(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非联合体磋商声明或承诺;(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5(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非联合体磋商声明或承诺;(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6(采购公共演出服务“一江两岸”节假日惠民演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非联合体磋商声明或承诺;(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
(3)网上报名成功后,各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报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登记确认,完成确认流程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没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文件发售时间登记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审活动。如需推迟或有关变更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相关更正公告。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fwzn/004003/******/764c8ed1-3915-44bd-aca5-5411a******.html)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技术支持电话:******95、******00。
(6)本次招标同一家单位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成交资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27号宫园壹号3号楼2单元18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2日【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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