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农村局关于预下达全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池农函〔2024〕132号。
1.4 招标人:******农村局
1.5 项目法人:******农村局
1.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CZD******-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CZD******-1
2.5 建设地点:本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泥溪镇、官港镇、木塔乡、尧渡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15000万元,建设面积约5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万亩,最终建设任务、投资额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正式文件为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和田园生态改善,提升农田生态功能。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2.7 项目投资估算:15000万元(一标段7800万元;二标段7200万元)。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建设面积约2.6万亩,建设资金约78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泥溪镇、官港镇、木塔乡、尧渡镇境内。设计内容须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初步设计按期报审获批,施工招标设计满足招标要求,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要求,东至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按期报审,承担相应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同时包括对关键建筑物进行必要的地质勘察,沟渠和护岸工程的现状及竣工测量(断面、长度),堰坝、山塘、机耕桥等主要建筑物的原始地形图测量及竣工测量,山塘清淤、沟渠清淤等清淤工程的原始断面及竣工断面测量,土地平整现状及竣工测量。具体包含项目勘察、测绘、初步设计、预算编制、分年度实施计划、2025年度项目建议书编制,并通过市、县级相关部门项目审查,以及相应的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应提供技术服务及配合招标人竣工验收等工作。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117.00万元
2.12 其他:最终建设任务、投资额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正式文件为准,招标人可根据省厅实际下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满足以下①或者②资质之一即可:
①、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或水利行业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1.7 勘察设备要求: /;
3.1.8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二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 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池州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池州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6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5.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池州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9.2 开标地点: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j.chizhou.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开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农村局
地 址: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南路9号
邮 编:247200
联系人:李定福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至德新村6号楼会所二层
邮 编:247200
联系人:钱年和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池州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池州市品茗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11.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农村局
地 址: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南路9号
电 话:******
12.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2.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1.1款和第11.2款。
13.其他事项说明
13.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2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直接点击该链接下载: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00/d06a72c44a3b4073a******1b2de1e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10。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登录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委员会评审结果。
14.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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