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我县有庆镇农业产业强镇(二期)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按照渠县有庆镇农业产业强镇(二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渠县有庆镇农业产业强镇(二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面向社会遴选实施主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两大板块,聚焦水稻主导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居宜业宜游的“金色水稻”农业产业强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粮油的原则。民为国基,谷为民命,始终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围绕有庆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立足有庆镇基本情况,以产业强镇建设为依托,突出水稻优势主导产业,科学规划,促进有庆镇水稻产业发展壮大。
(二)坚持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整合有庆镇资源,优先发展优质水稻核心区域,做好水稻种植、烘干、加工、仓储物流、营销展销等产业融合,促进产业链延伸,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三)坚持以民为本,科学引导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农民发展水稻产业。引进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以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式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水稻,推动有庆镇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
四、申报条件
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企业(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申报程序
(一******农村局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48号)等文件精神,发布遴选公告。
******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业主进行评审和筛选,择优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六、申报材料
(一)涉农项目申请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对象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农村局领取)。
(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资质文件、同类型业绩资料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各一份。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农村局
2025年3月5日
(上传:杨启卫;审稿:代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