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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托云乡苏约克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新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新疆
源发布时间: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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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托云乡苏约克村)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乌恰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托云乡苏约克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07  24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WQZFCG(ZB)-2025-082

项目名称:乌恰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托云乡苏约克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75900.00

最高限价(元):933578.93

采购需求:建设文化长廊、宣传栏:文化大舞台、休闲座椅、亭子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项名称:  乌恰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托云乡苏约克村)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759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建设文化长廊、宣传栏:文化大舞台、休闲座椅、亭子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施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 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含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 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企业未被“信用中国 ”(******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6.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企业须按项目类型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  07 14 日至 2025  07  21 日,每天上午 10:00  14:00,下午 16:00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 “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 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7  24  上午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24  上午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 -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 ”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 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务热线 ******99;翔晟 CA 服务热 线 ******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 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4、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协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200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 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 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 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 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 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 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 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人民政府


址:******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有限公司

址:喀什市滨河南路 003 号亚朵大酒店后院内招商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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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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